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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经济纠纷处理详解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023/9/15 21:05:13      点击:
(a)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购买这些财产所产生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三)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夫妻双方发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双方因治疗疾病和治疗有法律义务的人而产生的债务;

(五)抚养子女的债务。

(六)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所发生的债务;

(七)支付配偶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

(八)支付社会交往的必要费用;

(九)夫妻约定作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号法律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由共同生活的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应共同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共有财产属于对方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还款”的责任是连带责任。无论双方是否离婚,他们都必须用夫妻共同财产和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配偶一方或双方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无论其份额或顺序如何。配偶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当一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另一方有责任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