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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商账追讨清欠提醒质押合同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2023/4/20 23:45:08      点击:
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如果要进行质押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质押合同的,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质押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那么,质押合同需要包括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质押合同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

(三)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

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五)质押移交的时间,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质押合同应采书面形式。

2、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述内容的,可以补正。

3、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4、质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6、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7、以动产设质的,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质押合同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等内容,当事人也可以进行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