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Contact

福州合同纠纷处理简述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2024/2/27 0:23:44      点击: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三)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四)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