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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个人债务追讨浅谈上法院起诉了也没钱还怎么办

2023/9/11 15:40:02      点击:
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偿还债务。

《民法通则》第108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债务人暂时不能偿还债务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债务。如果你有偿还能力而拒绝偿还,人民法院将强制偿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由当事人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行政机关执行。

3.如果是企业,应当申请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提供平均补偿,使债务人可以免除其他不能清偿的债务,法院宣布破产和解散。